郊野的「非法」建築物    呂沛銘

 黃龍坑的繩梯及鐵索等被當局拆除後,旅行界發表不少怨言,本《旅訊》亦曾刊出一些評論。除黃龍坑外,當局尚清拆過行山者在郊區的其他建設,這事似未為旅行界知悉。

 不久前,《南華日報》報導(日期已忘),港島西郊龍虎山有晨運者所建的避雨棚及觀音廟,在兩年前被政府拆除,這事當時未為報章及旅行刊物報導。這些建設是晨運客的多年苦心製作,用以休憩、閒聚、及避雨,且公開給所有郊遊者使用,自從被拆除後,晨運客至今仍感傷心。

 政府管理郊野公園的政策,似乎過於規範化,對「立法嚴而行法恕」之道,沒有絲毫允讓餘地,難怪《南華早報》社論評為「不近人情」(Heartless bureaucracy)。

 筆者未見過那所觀音廟,但相信不是真正廟宇而是一個神龕,蓋晨運客怎有能力將磚石水泥木料等建築材料搬運至郊野山上建廟。供奉觀音之目的也是作為郊遊者護佑神,類似漁民的供奉天后。若連一個神龕也不可容忍而要除去,是否「不近人情」?

 除上述的「非法」建造外,筆者在其他郊區也見過由旅行者或晨運客建造的避雨小亭,用竹木搭成,面積不大,約僅五十呎,其上有蔓藤,枝葉濃密,可遮擋雨水,這是經數年的栽培。亭旁種植鮮花,亭內置檯椅,皆用廢木料製造,但很堅固。這小亭位於某郊區一處僻隅的樹叢中,造者擇此地點似乎是避免當局注意,蓋若被發覺,定必逃不過被清拆的命運。

 當局要清拆郊遊者建築物之目的是防止這些非法棚亭越建越多。這當然無可厚非。由於棚亭絕不會像黃龍坑的繩梯那樣會「引人作冒險的攀登行為」,故筆者有一折衷建議,就是當局設立一種審批制度,容許行山者在郊區自行建造避雨小亭,建造者須先向當局申請,批准後,由當局指定棚亭地點,並規定面積及高度,造成後,需通過安全檢查。如此,一方面可防止這類棚亭的隨處濫建(事實上這種情況的可能性極少),另一方面可方便行山者休憩,未知當局及旅行界的意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