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這個名詞,若按字義解釋,意思是「荒蕪的郊區」,「荒蕪」是「野」的表示。由於本港郊野面積不斷減少,很多昔日的郊野地區,現在已不復為「野」。試看一些旅行熱門地點如北潭涌、嶂上、鹿頸、蒲台島等,每逢假日均擠滿遊人,熙來攘往,嘈雜聲整日不停,全無郊野的寧靜氣氛;置身於其中,不但沒有「野」的感覺,甚至連「郊」的感覺也不產生。
以前很少人到的東北區(特別是黃竹角嘴半島及印塘海的幾個荒島),現在假日時遊人越來越多。筆者曾於一個星期日與幾位行友由紅石門起步沿岸綑邊至黃竹角嘴(此路甚難行,宜在潮水最低時行走,有些地方須涉水越過,不慣於行山者勿試此路),初時以為這條荒僻途徑遇不到遊人,但出乎意料之外,沿途共遇見十餘位行山者。
另一次,筆者於非假日及非星期六在西貢區的西灣山遠足,遇見幾個年逾七十的長者,他們自組一旅行隊(無隊名,不舉辦公開活動),長期於非假日及非週末行山。筆者初時以為他們為了避免假日交通擠逼而專擇非假日遠足,但與他們談話時,知道他們除了避免假日交通擠塞外,尚愛好郊野在非假日的寧靜。
筆者曾在多個社區機構任職社工,領導不同年齡的活動小組,發覺年老一輩大多愛好寧靜,他們沒有年輕一輩的活潑及趨向熱鬧,甚至對嘈雜環境產生厭惡。筆者相信,不少由老人組成的旅行隊專擇非假日及非週末行山,目的是避免假日交通擠逼,同時也是為了尋求寧靜環境。
怎樣對郊野的「野」下定義?筆者的淺見,認為「野」應具下述兩條件:
(一) 未經人為改造,也就是保存原始天然狀態。人為改造包括築路、闢燒烤場地、設小食店、建公廁、造涼亭、置檯椅等;這些建設雖然給遊人帶來方便,但破壞了天然環境,置身其中全無「野」的感覺。
(二) 絕少為遊人所到。遊人若越少,地方越為清潔及寧靜,在沒有人聲環境所聽到的聲音僅是大自然的和諧聲(風聲、鳥聲、蟲聲、水流聲)。
愛靜與愛動的行友,大多數均希望郊野的「野」能長久保留,這是天然環境的珍貴遺產。然而,在目前郊野土地不斷開發的趨勢下,這種希望卻是不樂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