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河山     李維安

 十二月初某夜,家中電視機熒幕正在播映那個為本港旅遊業吹風造勢,名字好像叫做甚麼好客之道甚麼的節目,其中有介紹大澳的片段;個人卻埋首互聯網中,找尋近日報章上有關二澳封路事件的舊『新聞』,真諷刺!

 由於二澳所處位置僻遠,部分記者走訪不易,故報道只集中在小部分報章而未能引起大眾關注,其餘個別或因受惠於漁護署之供稿而令報章版面毋須搜索枯腸,故亦不便窮追猛打,將負面事件真相向大眾披露,但亦可能與題材不夠敏感有關。設身處地,最大反應者莫過於行山人士,雖然部分早餐派行友仍是噤若寒蟬,但在互聯網某討論區內已能引起一時哄動,可惜多以聊天室心態處理,亦未留下聯絡電郵地址,更有化名作『愚儂賤言喚你署長』者,致令歡樂氣氛有餘、實際討論不足,所以最終仍沒有具體行動。

 是次事件,表面看來好像是村民與部分環保團體之間的糾紛,村民最終以不甘被滋擾為由而將部分位於郊野公園內的村徑(鳳凰徑)封閉,結果卻令無辜市民受到牽連,白白喪失了一條沿用已久的遠足徑;實質上卻是市民在郊野公園內的活動範圍,由於種種不同原因而日漸被蠶食,這點正暴露有關法例在保護郊野公園土地方面的不足,今次事件,謹屬冰山一角而已。現行法例雖云製訂於殖民地年代,當年構想,或有疏漏,但回歸至今多年,仍未能撥亂反正,致令產生現時之尷尬局面;至於管理部門在此事件上,也未能扮演居中調停角色,反而在阻止市民進入郊野公園的態度上,似有助紂為虐之嫌,倘若其因早年劃地失誤而作出亡羊補牢行動,則市民大眾日後在郊野公園內之活動每於有需要時便要作出犧牲。

 現時,我們只能靜待其變,但亦不等於袖手旁觀,最低限度,也可以來一個表態,不要因為二澳之偏遠或從不考慮涉足而顯得漠不關心,今夕吾軀歸故土,他朝君體也相同!今次封路事件不是一九九零年底萬丈布鳳凰徑被圍封的翻版嗎?

 『湖海洗我胸襟,河山飄我影蹤。』這兩句流行曲的歌詞,正好用來形容行友喜愛騖走四方的意態,只怕郊野公園範圍屢遭侵吞,這點最終只能成為奢侈品,走筆至此,深感無奈,不禁翹首吶喊:『還我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