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文物年的建議       呂沛銘

 本文作者在本旅訊上月期《文物與旅行》一文,略述文物與旅行的關係,現續談對文物年一些建議。

 為響應文物年,公私機構舉辦不少與文物有關的活動如文物展覽、參觀、講座、研討會等,這些節目固然可促進大眾對文物的認識。本文作者認為,如增辦下述三項活動,則文物年的意義將表現得更為豐富。這些活動是:

  1. 擴大考古發掘  過往考古發掘地點皆集中於南丫島、大嶼山及新界西部。惟新界東部尚未嘗試發掘。這些地區埋藏古物的可能性,富有考古經驗的學者藉勘察地形便可作判斷。由以往發掘可知,本港出土古物地點大多是近海平原,相信新界東部亦不例外。
  2. 搜求文物  民間收藏的文物,如願出售,政府若認為售價可接受,應予收購,以便供考古學者研究,或置於博物館公開展覽。私人的文物如不願出售,可請求借出將之攝影留紀錄,或造復製品,供博物館收藏。
  3. 古蹟遺址的尋訪  有些古代建築物因早己例圮而湮沒,連遺址也難辦認,僅由前代記載而知其大概。若據這些記載作實地考察,有時仍可尋得其遺址。例如《新安縣志》所記北堂(清水灣南面天后廟周圍地區,亦稱大廟)附近的古關稅址,在六十年代由旅行長輩朱維德於佛頭洲發現。同縣志記載北未時代錦田鄧族始祖鄧符協在桂角山下所建的力瀛書院,不少歷史學者及旅行家曾尋其遺址,惟至今尚未發現。又如大廟後面南宋石刻所記北宋初建造的「南堂石塔」(南堂即東龍島),其遺址至今亦未尋到,有待學者的繼續努力。
 用先進科技搜尋古蹟遺址,常比人力為準確及快捷。此種技術是在飛機上裝置紅外線掃描攝影機,從高空拍攝地面。凡土地經人為改造如挖掘、填土、或其上曾有建築物,均被紅外線偵測得。最近加拿大用此法搜尋古代印第安人居住遺址,極為成功,香港值得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