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 名! 不 名?       宋維好

 《香港郊野活動聯會團體會員聯合通訊》自九七年七月號(即今期)開始,將各界人士來稿,撥歸「旅行講場」處理,並容許作者以筆名發表,上一期「編者心聲」云:此舉乃「為使更多讀者能發表有關旅行的文章」,但願編者真的「不幸」言中,不太多人在《聯合旅訊》執筆為文,為的就是必須以真實姓名發表這一塊「絆腳石」。

 對於不以真實姓名發表任何文字,個人雖無過份反感,但亦不曾作此舉措,為的就是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今次首度以筆名示人,最大目的不外是企圖躋身於「首批以筆名在《聯合旅訊》發表文章的作者」行列,假如今期並無其他人同時具備如筆者般「遠見」的話,筆者便會成為「第一個以筆名在《聯合旅訊》發表文章的作者」,多「風光」啊!想起也飄飄然。(一笑!)

 利益申報過後,回歸正題。現時一般見於報刊的境內旅行文章,多以記敘性質為主,偶有議事者,但為數不多,故作者以何名字發表,影響實在不大,只要資料準確,大眾也不會深究作者誰屬;惟《聯合通訊》內,文章則以評論性居多,讀者大可透過作者論點得窺其內心世界,久而久之,必有一定程度了解;作者執筆之時,對事物之觀點,難免需要立場堅定,否則過於飄忽,遇神「擦」神,遇佛「擦」佛,好像人狼在月圓之夜,性格大變,那時真是貽笑大方。

 不同作者的文章,無論在題材選擇,抑或行文筆法,自有其個人風格,雖則化成筆名,改變其外在形貌,亦難改變其獨有特色,這點,對於長期讀者,自然心中有數,除非作者刻意隱藏個人身份,那又自當別論。如此說,使用筆名的最終目的為何,真是耐人尋味。